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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2012 08/20 09:16 来源
    互联网

    北京银行 三招让您远离非法集资

    “5年攒下的积蓄,就这么一下子没了,连个响声都没有。”

    说这话的是赵辉,北京一家IT公司的程序员。去年,赵辉在有了结婚计划的时候,就开始计算起结婚费用,算过之后,发现手里的存款在结婚后几乎剩不下什么,此时,他想起了远在浙江老家的高中同学,肖楠。

    因为一次偶然的同学聚会,肖楠曾告诉赵辉,自己打理资金的方式就是把钱交给私人的 理财 机构,月息高达3分,这就意味着,一笔10万元的存款,放在私人理财机构里,一年的利息是3.6万元。

    赵辉当时不以为然,但到了今年结婚需要用钱的节骨眼,能多几万块钱绝对不是个小数目,因此,赵辉很快通过肖楠也去了那家所谓的私人理财机构,放入了自己辛苦存了5年的积蓄。然而很快,温州等地纷纷出现了诸多私人老板携款潜逃的案例,赵辉的那家机构也不幸中招。

    此时,赵辉才意识到,自己把钱放入的绝对不是什么理财机构,而是所谓的民间非法集资,不仅钱很难要回来,就算是起诉到法院,因为涉及高利息,恐怕也很难追回。

    事实上,由于当前非法集资案件的持续高发,参与集资者众多,且涉案金额激增,不仅直接造成了不少像赵辉一样的普通百姓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经济 金融 秩序和社会稳定。

    为此,北京银行的专业人士特别提示并指出,“投资,一定要首选正规的渠道,切勿被一时的利益蒙蔽了双眼。”投资者自己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积极防范并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坚决抵制非法集资

    一般来说,非法集资具有几个基本的特征:

    ●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宣传,吸收资金。

    在认清其本质和危害后,投资者应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与此同时,增强理性投资意识。

    更重要的是,投资者应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的自担意识。要知道,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认清非法集资

    远离集资陷阱

    实际上,非法集资活动由于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常常以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利用亲情诱骗等手段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因此常常会出现一人参与,亲朋好友全家参与的情况。

    目前,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 彩票 、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 现代 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投资。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高息回报理性面对

    ●避开非法集资诱惑

    事实上,所谓的非法集资,其实就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以特定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强。犯罪分子常编造虚假项目或订立陷阱合同,一步步将群众骗入泥潭。其常见的集资手段主要有四点: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为吸引群众上当受骗,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的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新农村建设、实践“经济学理论”等旗号,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以订立合同为幌子,编造虚假项目,承诺高额固定收益,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采取聘请明星代言、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制造虚假声势,骗取社会公众投资。

    ★利用亲情诱骗

    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有些参与传销人员,在传销组织的精神洗脑或人身强制下,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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