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出台“九养政策”和老年人优待办法,175万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逛公园;率先统一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保障60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率先实行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动员社会资金23亿,惠及1000多万人……五年来,北京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加快民生领域的政策创制,并创造性地提出“大民政” 理念 ,先后出台了大小共计350多项惠民政策,其中多项全国率先举措给全市居民带来了更多实惠。
175万老人
免费乘车逛公园
“早晨到地坛公园练练太极拳,一个多小时后再回家。”家住和平里的陈大爷72岁,走起路来比年轻人还要快,陈大爷说,自从2009年全市推出65岁以上老人免费逛公园的政策后,地坛公园就成了他每天必去的地方,这也是他保持好身体的秘笈。
五年来全市共有175万65岁以上老年人实现了免费乘车、逛公园、游博物馆;同时,针对绝大多数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本市还在所有社区普遍建立养老餐桌、托老所,累计向52.7万名老年(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9.4亿元;并让60岁以上的65万城乡无保障老年人每人每月享受300元政府福利养老金,90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月享受100元的高龄津贴,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每月享受200元高龄津贴,95岁以上老年人就医免费。
此外,本市也在不断加大社会办养老机构政策扶持,建设阶段给予每张床位0.8万元至1.6万元补助,运营阶段每收住1名老人每月给予200元至300元补贴,目前,全市养老床位已由2006年的3万张增加到了2011年的8.2万张。
保障60万困难群众
基本生活
今年1月起,本市在全国率先统一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新标准具体为家庭月人均740元,这意味着本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认定条件的统一,也保障了60余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按照调整前执行的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731元;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各区县农村低保标准的130%,13个区县的平均标准为442元。此次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调整后,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提高了9元,而农村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则提高了298元,增长幅度为67.4%,是本市社会救助标准历年来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
五年来,本市还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福利养老金、高龄津贴、养老(助残)服务补贴、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义务兵优待金、退役士兵安置、丧葬补贴等政策的城乡同标准、同待遇,城乡居民平等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有效促进了社会公平。此外,本市还将力争实现全市低保标准城乡统一——目前,朝阳、海淀、丰台、顺义4个区的农民低保户,已经可以和城市低保户一样,按照月人均520元的标准领取低保金。
动员社会资金
惠及千万市民
今年,通州区的中仓街道同时开展了星河社区英语沙龙、四员厅社区青少年立体化教育网络和运河园社区妇女就业等3个公益项目,它们只是市民政局2012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资助的众多社区公益项目的缩影。
目前,本市通过政府数亿元购买资金,推动全市社会组织共参与公益项目6946个,累计动员社会资金23亿元,1000多万人受益。
本报记者 兰洁 J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