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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规定剑指超募资金效率低下 “死存”银行现象将改善

    2012 12/29 16:37 来源
    互联网

    新华网 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 杨毅沉)当很多中小企业因为资金短缺处于焦灼状态时,由于在IPO上市时超额募资持续存在,很多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公司超募所得资金却多得无处投放。证监会近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明确表示,允许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资本市场人士表示,此举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记者今年四季度采访多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发现,不少公司在上市后不仅“不差钱”,而且超募的资金闲置严重。在位于广州 科学城 的创业板公司 冠昊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记者发现刚刚建好的大楼内装修材料的味道还很浓,不少楼层还处于空置状态。“我们公司主要生产再生型医疗植入器械,这个楼是去年上市之后才建好的,现在研发生产管理加在一起足够用。”冠昊生物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徐斌对记者说,“上市时本来计划募资1.1亿元,但最后超募了1亿多元,资金充足。”

    一家今年在创业板上市的光伏行业公司董事长对记者表示:“我们的企业不上市也不缺钱,上市前账上有1亿多元资金,IPO融了10多亿元。”记者发现,除了拿出8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外,这家公司超募的四五亿元资金只能存在银行。

    据不完全统计,到2011年底,仅创业板就有1000多亿元首发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面对远超预期的巨额资金,很多上市公司根本不知该如何使用,为了消化超募资金,上市公司买房、炒股、买 理财 产品、委托贷款,大量珍贵的资金盲目地在实体经济外循环,成为公众投资的极大浪费。

    英大证券 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一些公司将超募资金仓促投资于没有经过论证的投资项目,或在原来的计划上追加投资,由于运营能力、市场前景和人力资源有限,往往导致投资失败,对上市公司业绩及股价造成负面影响,这与我们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市场改革思路背道而驰。

    对此,证监会今年12月下旬发布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新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明确表示将适当放宽资金用途,为上市公司留出空间,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该项政策首先重申现有规定中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要求,坚守监管底线,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而相比于过去的政策,新规定允许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同时,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增加了投资产品发行主体应提供保本承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专用结算账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等规定。

    此外,监管指引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从目前的6个月期限延长至12个月。考虑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能够实现较大的自主权,监管指引放宽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要求,将超募资金每12个月内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比例由目前的20%提高到30%,并从目前仅适用于创业板上市公司统一为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

    仅就创业板公司而言,此举将使每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额度增加115亿元左右。对此,资本市场人士表示,此举如果能在严格监管条件下实施,将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过去只能“死存”银行的超募资金将发挥更大作用。但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此前曾表示,如果实体经济流动性紧张,如何让上市公司将超募资金留在实体经济中发挥效率而非高利放贷值得深思。与此同时,要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上市“圈钱”的现象,还需解决发行中超募严重等“三高”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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