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设为首页 收藏 收藏本站
  • 首页财经资讯
    首页 财经资讯 消费 大盘 黄金 新股 创业板 贵金属 期货 理财师
    首页 > 财经资讯 > 正文

    应对“营改增” 广东国税新增两类发票

    2012 10/17 21:44 来源
    互联网

    11月1日起,广东将在“1+6”个行业正式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以下简称“营改增”),届时,试点纳税人将开始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根据广东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业务需要,广东省国税局在最新发布的《关于广东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发票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9号)中规定,广东将在现有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上增设两类(三种)发票。

    据9号公告,新增设的两类(三种)发票分别是:普通发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1-20元)》、《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21-100元)》2种版面的普通发票,适用于提供旅客运输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了解,此次增设后,广东省国税部门管理的发票共达到票种23种。

    在公告中,广东省国税局公布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种类目录”、“‘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发票使用对照”,以供广东纳税人了解。

    对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税务部门提醒: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提供不同服务的纳税人、对于适用不同计税方式的纳税人,所对应使用的发票均有所不同。因此,纳税人必须了解清楚自己该使用什么发票。(记者严丽梅)

    你该读读这些:一周精选导览
    分享
    }首页
    Copyright © 2012-2024 http://www.cj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欢迎广大网友来本网站投稿,网站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或网友提供 客服QQ:2685213839